热搜词:

政府制定了温室气体排放政策

伊斯兰堡:

在阿扎德·查谟和克什米尔(AJK)提出担忧之际,政府批准了碳市场交易的政策指导草案。

气候变化和环境协调司在最近的一次会议上通知联邦内阁,政策指导方针草案已经准备好,并在2024年4月26日举行的第三次会议上提交给巴基斯坦气候变化委员会(PCCC)。

会议由总理谢赫巴兹·谢里夫主持,各省首席部长出席。然而,信德省和开伯尔-普赫图赫瓦省(K-P)的首席部长表示,他们的担忧在指导方针草案中没有得到充分解决。

为了在各省之间建立共识,总理成立了一个由联邦法律部长担任主席的委员会。他还指示委员会提交一份协商一致的报告,以便采取进一步行动。

该委员会与各省举行了详细的会议,解决了他们的关切,并就政策指导方针的最终草案达成了共识。

尽管一再要求,AJK政府没有提供书面同意,而是口头同意了这些指导方针。此外,他们在联邦法律部长举行的协商会议上没有提出任何保留意见。

2024年9月30日召开了特别投资便利化理事会(SIFC)执行委员会会议,再次讨论了指导方针草案。

气候变化部向SIFC通报了达成的共识。各省和印控克什米尔的代表也出席了会议。

内阁获悉,经过2年的过程,总理作为主管长官,考虑到利益相关者的整体共识,原则上批准了政策方针草案。

总理指示将指导方针草案与PCCC和联邦内阁分享,以便通过流通批准。PCCC的大多数成员都同意指导方针草案,除了AJK政府,后者提出的担忧是迟来的。

随后,此事连同印控克什米尔政府的立场再次提交给总理。总理批准了该指导方针,并允许气候变化和环境协调部通过流通征求内阁批准。

然后,根据1973年《商业规则》第17(1)(b)条,提交了一份摘要供内阁批准。然而,总理指示,根据1973年商业规则第17(1)(a)条,政策指导方针草案应在定期的联邦内阁会议上提交。

根据1973年《商业规则》第17(1)(a)条,碳市场交易政策指南草案最终提交内阁批准。内阁审议了气候变化司提交的摘要,并批准了该提案。

在阿扎德·查谟和克什米尔(AJK)提出担忧之际,政府批准了碳市场交易的政策指导草案。

气候变化和环境协调司在最近的一次会议上通知联邦内阁,政策指导方针草案已经准备好,并在2024年4月26日举行的第三次会议上提交给巴基斯坦气候变化委员会(PCCC)。

会议由总理谢赫巴兹·谢里夫主持,各省首席部长出席。然而,信德省和开伯尔-普赫图赫瓦省(K-P)的首席部长表示,他们的担忧在指导方针草案中没有得到充分解决。

为了在各省之间建立共识,总理成立了一个由联邦法律部长担任主席的委员会。他还指示委员会提交一份协商一致的报告,以便采取进一步行动。

该委员会与各省举行了详细的会议,解决了他们的关切,并就政策指导方针的最终草案达成了共识。

尽管一再要求,AJK政府没有提供书面同意,而是口头同意了这些指导方针。此外,他们在联邦法律部长举行的协商会议上没有提出任何保留意见。

2024年9月30日召开了特别投资便利化理事会(SIFC)执行委员会会议,再次讨论了指导方针草案。

气候变化部向SIFC通报了达成的共识。各省和印控克什米尔的代表也出席了会议。

内阁获悉,经过2年的过程,总理作为主管长官,考虑到利益相关者的整体共识,原则上批准了政策方针草案。

总理指示将指导方针草案与PCCC和联邦内阁分享,以便通过流通批准。PCCC的大多数成员都同意指导方针草案,除了AJK政府,后者提出的担忧是迟来的。

随后,此事连同印控克什米尔政府的立场再次提交给总理。总理批准了该指导方针,并允许气候变化和环境协调部通过流通征求内阁批准。

然后,根据1973年《商业规则》第17(1)(b)条,提交了一份摘要供内阁批准。然而,总理指示,根据1973年商业规则第17(1)(a)条,政策指导方针草案应在定期的联邦内阁会议上提交。

根据1973年《商业规则》第17(1)(a)条,碳市场交易政策指南草案最终提交内阁批准。内阁审议了气候变化司提交的摘要,并批准了该提案。